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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判断:核定范围、相同近似与混淆可能
按权利范围、商标商品比较、混淆和正当使用判断注册商标侵权。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现行商标法以核准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商品限定专用权范围。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或在同种、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并容易导致混淆,以及销售侵权商品、伪造标识、帮助侵权等,属于法定侵权类型。
通用名称、商品特点、地名等描述性要素的正当使用,以及具备条件的在先使用,不当然侵权。销售者不知道侵权且能证明合法来源并说明提供者的,仍应停止销售,但可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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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四条
截至本文更新日仍生效,规定侵权类型、正当使用、救济和合法来源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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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修订)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八条
已于2026年6月公布,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未提前作为现行裁判规则使用。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配件页面描述适配品牌
乙销售自有品牌手机壳,在商品页面以普通字体写明“适配甲品牌某型号”,同时清楚展示乙自己的品牌和非官方声明。
分析
乙使用甲商标主要用于说明适用对象,需结合字体位置、整体页面和消费者认知判断是否属于指示性正当使用。
若未突出到足以使公众误认为官方商品或授权关系,不能仅因页面出现注册商标就直接认定侵权。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商品页面出现他人商标就一律侵权。
- 只比较文字图形,不分析商品服务和混淆可能。
- 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后认为销售者可以继续销售侵权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