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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程序:教育方针、社会调查与记录封存
掌握未成年人案件的特别保护、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保障其辩护权;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讯问、审判时原则上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并可调查成长经历、监护教育和社会危险性。
对涉嫌法定范围内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可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依法封存。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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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一章
集中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原则、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和记录封存。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在校生初次涉嫌轻微盗窃
十七岁的甲初次涉嫌盗窃,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已退赃道歉,学校和监护人愿意配合监督帮教。
分析
办案机关应依法保障甲获得辩护并开展社会调查,不能仅按成年人普通程序处理后在量刑阶段简单减轻。
如甲符合悔罪等条件,检察机关可审查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考验与监督要求。最终犯罪记录是否封存,要依处理结果和法定条件判断。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未成年人案件只在实体量刑上特殊。
-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涉嫌的犯罪。
- 记录封存等于任何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依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