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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证据类型、启动方式与证明责任

掌握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排除标准,理解申请线索、法庭调查和检察机关证明责任。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实行不同的排除结构。非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特定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依法排除。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时,还需判断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及补正、解释情况。

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排除,但应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法庭决定对取证合法性进行调查后,检察机关承担证明取证合法的责任。经调查不能排除非法取证情形的,相关证据应被排除。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审讯录像中断与伤情线索

被告人在庭前会议中表示曾遭殴打,并提交入所体检记录。案卷中的讯问录像在关键时段中断,但公诉方仅提交讯问笔录主张供述系自愿作出。

分析

被告人已提出具体线索和材料,法庭应审查是否启动取证合法性调查,而不能仅因讯问笔录上有签名就拒绝调查。

调查启动后,应由检察机关对取证合法性加以证明。如现有材料不能排除非法取证的合理怀疑,该供述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认为任何取证程序瑕疵都必然导致物证、书证被排除。
  • 认为申请人必须先完整证明刑讯逼供才能启动调查。
  • 把实体犯罪事实的证明责任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