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点 原创考点法考原创学习文章 AI 提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范围、主体与审理衔接

判断物质损失能否附带提出,并处理刑事与民事部分的关系。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防止财产转移,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请求人仍应就损失项目、金额以及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为防止刑事案件过分迟延,也可在刑事部分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部分。刑事责任认定与民事赔偿项目、范围仍应分别说明。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故意毁坏设备造成停产

甲故意毁坏乙公司的生产设备并被提起公诉。乙要求赔偿设备修复费及能够证明的直接物质损失,并申请冻结甲正在转移的存款。

分析

设备修复等因犯罪行为产生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重点审查范围,乙可依法提出请求。

对存款可根据必要性依法采取保全。具体赔偿项目应依据证据核定,不能因为刑事定罪就不加区分地支持所有经营损失主张。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任何精神或间接损失都当然纳入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判决未作出前绝不能采取财产保全。
  • 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分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