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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撤回、撤销与注销:事由和法律后果
区分公共利益撤回、违法许可撤销和许可终止后的注销手续。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准予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机关可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生效许可;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补偿。撤回处理的是合法许可继续存在的基础发生变化。
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许可,符合条件时可依法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原则上应予撤销。许可期限届满未延续、主体资格终止或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证件被吊销等情形,依法办理注销。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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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分别规定许可的信赖保护、撤销事由以及应当办理注销的情形。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合法采矿许可因保护区调整被撤回
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并投入设备。随后法律调整保护区范围,继续采矿将损害重大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依法停止该许可。
分析
原许可作出时合法,后因规范和客观情况变化而不能继续,更符合撤回而非以原许可违法为由撤销。
行政机关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处理甲基于有效许可产生的财产损失。注销许可文件是后续处理,不能替代撤回依据和补偿审查。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撤回、撤销、注销只是同一行为的不同名称。
- 合法许可因公共利益撤回后绝不涉及补偿。
- 被许可人欺骗取得许可仍优先保护其信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