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本站原创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驳回、撤销、履行与变更
根据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原告诉求选择对应的行政判决方式。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且符合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法错误、程序违法、超越或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情形,依法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
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可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可判给付;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其他涉及款额确定认定错误的,法院可依法判决变更,但不得对原告加重处罚。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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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八条
集中规定驳回诉求、撤销、履行、给付、确认和变更等主要判决类型。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法定补助申请长期不答复
甲提交材料申请法定生活补助,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既不作决定,也不要求补正。甲起诉请求其履行职责。
分析
争议核心是行政机关是否负有并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原则上应从履行判决条件分析,而不是撤销一个并不存在的行政决定。
若事实和给付标准已经明确,是否可进一步适用给付判决,要结合行政机关是否仍有调查、裁量空间判断。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行政案件原告胜诉就一律判撤销。
- 不作为案件也必须先找到可撤销的书面决定。
- 法院作变更判决时可以任意加重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