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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G适用范围:营业地、货物买卖与当事人排除
判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主体连接点、事项范围和当事人意思自治。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且两国均为缔约国,或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时,公约原则上适用。营业地跨国事实在订约时不明显的,不因事后发现而当然适用。
公约不适用于主要供个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购买(卖方不知且不应知用途的除外),以及拍卖、执行令购买、股票证券、船舶航空器和电力等。公约主要调整合同成立及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处理合同效力和货物所有权效力。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一条至第六条
规定公约适用连接点、排除事项、调整范围和当事人排除权。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中国公司向德国公司采购生产线
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德国的乙公司购买工业生产线,合同未选择法律,也未排除CISG。
分析
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交易标的是生产设备而非排除事项,CISG原则上直接适用。
双方当事人的国籍或股东所在地不改变这一判断;若争议涉及所有权何时移转,则需另按适用的国内法处理。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按当事人国籍而不是营业地判断国际性。
- CISG适用后认为合同效力和所有权问题也全部由其调整。
- 忽略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CI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