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本站原创
数人侵权责任:共同侵权、分别行为与责任份额
区分共同实施、教唆帮助、共同危险与分别侵权的责任结构。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或者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中,能够证明损害并非由自己行为造成的人可以依法免责。是否存在意思联络、行为关联和共同危险,需要依据具体证据判断。
数人分别实施侵权,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分别行为结合造成同一损害且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时平均承担责任。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至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规定共同侵权、教唆帮助、共同危险行为和分别侵权的责任形态。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两家工厂分别排放造成鱼塘损失
甲、乙两厂在不同时间向同一河段排放污染物,污染汇入丙的鱼塘造成鱼类死亡。鉴定能够确定甲排放造成约七成损害、乙造成约三成。
分析
如两厂没有共同意思联络,应先按分别侵权分析,而不是只因污染汇合就认定共同实施侵权。
鉴定能够确定责任大小时,可按各自行为对损害的贡献承担相应责任;若每一排放单独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责任形态可能不同。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多人造成同一结果就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 忽略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免责规则。
- 能够确定责任份额时仍机械平均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