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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程序:提案主体与三分之二多数
掌握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表决机关和特别多数要求,并与普通法律区分。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里的计算基数是全体代表,不是出席会议的代表。
法律和其他议案通常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采用更严格程序,体现根本法的最高地位和稳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单独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规定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的职权以及宪法修改和普通法律表决程序。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十分之一代表联名提出修宪案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十分之一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宪法修改议案,主张只要出席代表三分之二赞成即可通过。
分析
十分之一代表未达到五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案门槛,不能据此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即使提案主体合法,通过标准也应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计算,而不是按出席代表人数计算。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认为任何全国人大代表单独都可提出修宪案。
- 把通过标准写成出席代表三分之二。
- 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自行表决完成修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