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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的权限:何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区分立法解释与具体应用解释,掌握法律解释的启动、审议、表决和效力。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时,可以启动法律解释。法定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提出解释要求。
法律解释草案由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议程,常委会审议后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修改并提出表决稿,经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并公告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三条
规定法律解释权、提出主体、审议表决程序及法律解释的效力。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新型技术引发法律适用疑问
某法律制定后出现新型技术交易,多个地区对同一条文能否覆盖该交易形成重大分歧。某行业协会直接宣布对该条文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分析
行业协会可以提出研究意见,但不享有作出与法律同等效力解释的权力。是否需要立法解释,应根据条文含义和新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判断。
有权主体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或相关法律案。最终解释须经过立法法规定的拟订、审议、表决和公布程序。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把任何机关发布的法律答复都等同于立法解释。
- 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效力低于被解释的法律。
- 忽略提出解释要求的主体范围和法定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