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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门槛、一审终审与排除案件
掌握简单金钱给付、标的额标准、约定适用和法定排除范围。
内容说明
本文根据下方列明的公开法律文本独立整理,案例为本站自拟。内容仅供法考学习,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规则可能更新,请以发布机关现行文本为准。
RULE
规则总结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不超过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的,依法适用小额诉讼并一审终审;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双方可约定适用。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涉外、需评估鉴定、一方下落不明、提出反诉等案件不适用小额程序。当事人对适用有异议可在开庭前提出,法院审查成立的应转为简易程序其他规定或普通程序。
LEGAL BASIS
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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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至第一百六十九条
规定小额诉讼的标准、排除案件、审理方式和异议。
SELF-WRITTEN CASE
自拟案例
低标的额但需要鉴定
甲请求乙支付两万元维修费,金额低于当地小额诉讼标准,但乙否认维修质量,案件必须进行专业质量鉴定。
分析
金额虽低,案件需要鉴定,属于法定不适用小额诉讼的情形,不能仅凭标的额决定一审终审。
法院应根据具体复杂程度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或转为普通程序,并保障相应上诉权。
COMMON MISTAKES
易错点
- 标的额低于标准就必然适用小额程序。
- 认为小额诉讼判决仍可按普通一审判决上诉。
- 忽略反诉、鉴定和涉外等法定排除情形。